- 索 引 号:QZ03902-0101-2019-00041
- 备注/文号:泉洛委双〔2019〕综22号
- 发布机构:双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9
泉洛委双〔2019〕综22号
中共洛江区委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坪山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批复
中共洛江区双阳街道坪山社区支部委员会、洛江区双阳街道坪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社区上报的《双阳街道坪山社区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后,批复如下:
原则上同意你社区报送的《洛江区双阳街道坪山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洛江区双阳街道坪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方案(草案)》《洛江区双阳街道坪山社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案(草案)》,请你社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委〔2018〕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此复。
中共洛江区委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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