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报告
    时间:2021-01-21 14:44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洛江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洛江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更加有力。一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2020年,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汇报,开展《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学习讲座。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专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部门严格依法防控,有效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见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强基促稳”专项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中,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洛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基础上,出台《洛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清单》,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各项任务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细化全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并将考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注重发挥导向作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求贯穿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等部门意见,加大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

    (二)坚持依法防控,法治服务保障更加到位。一是依法科学防控疫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实施区、镇、村三级联防联控,严格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推广运用“八闽健康码”,推动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累计检测5.3万人次。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认真梳理汇编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障疫情防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0年,共审查涉及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草案5件(次),提出修改建议20条,做到依法审慎决策。编印《“十问十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小折页,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问题,切实提升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大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涉疫方面执法工作。全年移送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1起,处置口罩质量、价格投诉举报69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审理借疫情实施犯罪行为案件1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无证售卖死体海马专项监督。四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区级媒体作用,在“一网一微一云平台”及时发布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通告,并制作音频版在各村(社区)广播宣传;及时转载权威机构、媒体刊发的辟谣信息和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推送辟谣信息40余次,转载科普知识80余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群众情绪。五是服务保障有序复工复产。制定出台《洛江区促“六稳”“六保”追赶行动方案》及服务企业、农业复工复产保障专项措施,有力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和各行业加快复工复产。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精准帮扶,累计协调受疫情影响企业20家,金额共计11.38亿元,荣获“全省军民融合系统加强疫情防控统筹推动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先进集体”。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避疫情下的贸易风险,全区外贸小微企业投保保额6626万美元,渗透率达76%,覆盖率达81%,位居全市第一。推出“洛江公安110”微信小程序疫情管控平台,累计报备登记6.5万人次,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指导辖区7家律所面向辖区所有企业免费提供涉疫法律咨询服务,对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企业法律案件指派律师进行对口上门服务。

    (三)坚持深化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省网办事大厅区级审批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74.5%。疫情防控期间推出“七办”工作法,通过“不见面审批”累计办理3.5万余件。梳理出“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涉及的多部门联办服务事项12件。在全省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中首创设立“涉企审批党群并联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一站式”解决涉企审批问题。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首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共2个单位6项事项。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缩时间、减流程、降成本,推广智能化登记,开通“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2020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9954家,总量增至71761家,较2019年底增长12.29%。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件,实现融资9870.61万元。三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等制度,全区累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场次,抽查各类企业852家,对不合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初步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推行系列联合惩戒失信措施,将检查结果作为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稳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制定印发各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各乡镇(街道)均设有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全部配备到位。建立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对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共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岗位177个。完成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调整155名、人员转隶118人,机构挂牌、资产、档案全部到位,各乡镇(街道)运转总体有序。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主动向区人大报告重要工作,与区政协开展重大事项事前协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须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通过书面审查、征求各方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充分采纳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2020年,累计开展政府及部门文件合法性审查55件次,出具248条意见建议,公开政府信息909条。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3件(次),提出修改建议130条,并按规定按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组织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和《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开展年度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定期抽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文目录,并通报反馈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情况。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向社会通告49个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执法单位15个、案卷27份,重点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立案受理和复议审理,建立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加强说理论证过程,加大监督纠错力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依法受理6件,对办案发现的问题,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研讨后,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等形式督促整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五)坚持依法治理,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更加坚实。一是强化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压实部门普法责任,形成普法整体合力。以“法律八进”为依托,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建成一批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以普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民法典》宣传活动等,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全区挂钩村(社区)开展进村入户活动,对《村规民约》进行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对各乡镇(街道)共7个省级、1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2020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分发各类法治宣传材料6万余份。二是完善“融合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挂牌运行区融合式调处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单部门办理”向“多元协同办理”转变。继续建立健全完善各类调解组织,2020年共新建调解组织39个,其中小区物调室30个、行政调解组织6个、百人以上规模企业调委会1个、行业协会调委会1个、涉侨调委会1个。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347件,调解成功1347件,成功率100%,涉及金额3546万元。实施“三会两网一动力”楼宇枫桥营造专项行动,已设立物业调解工作室的小区占比超50%,有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得到省政协副主席许维泽同志书面批示肯定。《小区有了调委会,邻里纠纷巧化解》、《泉州市洛江区积极探索“楼宇枫桥”洛江模式》被“福建日报”“新福建”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三是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定16个村(社区)为全区第三批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示范点占比达40.7%,并在示范点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日补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日补贴200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5件,接受法律咨询83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49.12万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对农民工的服务力度,为320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挽回损失544.77万元。

    一年来,洛江区政府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职能优化效应日益凸显,执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队伍之间权责不够清晰,少数区直部门对应的省市权责清单尚未制定完成。二是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制约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法律专业人才紧缺,基层法制工作力量仍较薄弱,各单位法制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点

    (一)科学编制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检查、交流、督导力度,以创带建提高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清单调整工作,在全区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等方面法治保障工作。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要求逐步改善办案条件,协调安排行政复议办案用房,设置接待室,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卷宗阅览权、参与权。开展业务培训,配齐配强辅助人员,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保证备案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七)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谋划制定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心组织策划《民法典》宣传活动和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