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0101-0200-2021-00034
- 备注/文号:泉洛政文〔2021〕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3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洛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确认岐三堂中医挑治疗法非遗项目为洛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法加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力度,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洛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洛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
编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Ⅸ |
传统医药 |
岐三堂中医 挑治疗法 |
泉州岐三堂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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