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19-08-17 16:12 浏览量:1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4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军
2019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第38号、第44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