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6-00027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6〕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0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成效,经研究,决定下达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虹山曙光文化季暨全域旅游十周年系列活动)40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从2025年度结转的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列支。
请你单位要按照《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洛财〔2022〕48号)和《关于进一步细化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农水联〔2023〕123号)要求,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违纪违规和门面工程、面子工程等,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门墙亭廊栏”等项目。
附件: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虹山曙光文化季暨全域旅游十周年系列活动)任务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2026年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虹山曙光文化季暨全域旅游十周年系列活动)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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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任务清单 |
小计 |
|
虹山乡 |
虹山曙光文化季暨全域旅游十周年系列活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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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