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审计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4]1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3年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检查建筑、外贸、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企业执行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包括执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政策情况。
(二)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包括年度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情况;工资列支渠道、发放情况和实际水平等;工资外收入组成部分(如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等由企业缴纳的部分)、列支渠道和实际水平等;企业试行股权、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及实施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收入分配情况;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情况等。
(三)企业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收入确定办法及程序、薪酬构成及水平、业绩考核情况、与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差距等情况。
(四)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五)企业执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法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企业主管部门复查以及监督检查机构行政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企业应结合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将201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内容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项目中,形成自查表(附件1、附件2)和书面报告,一式5份报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按监督检查内容对所属企业进行复查,形成复查报告盖章后和企业自查材料一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将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行政抽查对象,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于2014年9月12日前完成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自查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应于2014年9月19日前完成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复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将于2014年9月26日前完成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行政抽查工作。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企业主管部门请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清伟,联系电话:22633578,电子邮箱:ldbzj654321@163.com)。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重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实行跟踪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下年度重点审计对象。
附件:1.201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自查表
2.2013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自查表
(此页无正文)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江区财政局
洛江区审计局
2014年9月3日
主题词:工资 监督检查 通知
有关单位:双阳街道办、马甲镇政府,区发改局、经贸局、交通局、住建局、农水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蔡常务副区长、杜副区长、金副区长,存档(二)
附件1
201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隶属关系: 注册类型:
工资审核部门: 所属行业: 经济规模:
项 目 |
行次 |
2013年 |
一、经济效益情况(万元) |
1 |
—— —— —— —— |
(一)营业收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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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增加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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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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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利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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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资产收益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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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
7 |
|
(七)其他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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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人数情况(人) |
9 |
—— —— —— —— |
(一)全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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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企业负责人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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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年平均不在岗职工人数 |
12 |
|
其中:内退人员人数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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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发放情况(万元) |
14 |
—— —— —— —— |
(一)应发职工工资总额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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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发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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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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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发内退人员生活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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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发职工工资总额 |
19 |
|
1.实发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20 |
|
其中:住房、交通、通讯等补贴总额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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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发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 |
22 |
|
3.实发内退人员生活费 |
23 |
|
四、工资外收入情况(万元) |
24 |
—— —— —— |
(一)职工福利性收入 |
25 |
|
(二)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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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医疗保险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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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公积金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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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类商业保险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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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30 |
|
五、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 |
31 |
—— —— —— |
(一)全年劳务派遣费用(万元) |
32 |
|
(二)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
33 |
|
(三)劳务派遣人员年人均工资(万元) |
34 |
|
六、扣缴情况(万元) |
35 |
—— —— —— |
(一)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数 |
36 |
|
(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
37 |
|
1.应缴数 |
38 |
|
2.实缴数 |
39 |
|
备注: (一)企业工资总额确定方式、试行中长期激励形式及水平、工资内外收入列支渠道、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依据等内容另在提交的自查报告中专门说明。 (二)表内关系:第16行包含第17行、第20行包含第22行。 (三)相关指标解释; 1.第15行填写上级部门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第19行填写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 2.第21行填写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助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等补贴。 3.第25行职工福利性收入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各项货币性补贴。 4.第26行至第29行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各类商业保险只填写由企业缴纳的部分。 5.第30行其他工资外收入情况,企业可根据实际发放情况加行填写。 6.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正副职经营者,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等及其它由上级考核并确定工资的负责人。 7.填报的经济类型、经济规模、所属行业、职工人数、工资内外收入项目等口径应当与国家统计局、财务管理等现行规定的有关口径一致。 |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联系方式:
附件2
2013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度 |
姓名 |
职务 |
年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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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福利性收入(万元) |
|
经营 业绩 考核 (等级/ 分值) |
本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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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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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年薪 (万元) |
绩效 (万元) |
当年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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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 |
住房 公积金 |
其他 福利性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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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 |
试行中 |
比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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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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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负责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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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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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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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未实行年薪制的企业,企业负责人薪酬按实际薪酬结构和发放金额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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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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