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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4年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门诊救助金的通知
  时间:2015-04-02 10:06 浏览:

关于发放2014年度城乡困难群众

医疗门诊救助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区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做好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民保[2010]23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洛政文[2010]73号)要求,拟对我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人员发放医疗门诊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14年度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70周岁(含)以上低保对象人员

二、发放标准:2014年每人200元门诊救助金

三、发放时间:2015213日前

四、发放金额:本次发放金额15.06万元(详见分配表)

五、注意事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需将本次发放的门诊救助金存入发放对象的社会保障卡,以确保救助对象的日常门诊需要。

附件:2014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门诊救助金分配表

洛江区民政局

2015年元月30

 

抄送:市民政局,区府办、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余副区长,存档(二)

2014年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门诊救助金分配表
乡镇 三无/五保 70周(含)岁以上 小计 金额
万安街道 14 26 40 8000
双阳街道 12 34 46 9200
河市镇 34 99 133 26600
马甲镇 73 187 260 52000
罗溪镇 31 184 215 43000
虹山乡 14 33 47 9400
福利中心 12   12 2400
合计 190 563 753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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