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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25-07-24 15:51 阅读人数:1
 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罗政202561号)收悉。该项目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404-350504-04-01-925309,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泉州市八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罗溪镇前溪村、双溪村、柏山村、新东村、翁山村、三合村等6个行政村。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生态护岸

本次治理河道长度约6.30km,新建生态护岸11.38km,涉及前溪村、双溪村、柏山村、新东村、翁山村、三合村6个村。其中前溪干流治理长度约1.82km,新建生态护岸约2.61km;支流河道治理长度4.48km,新建生态护岸8.77km。护岸挡墙顶宽约80cm,平均高度约1.7m。

2)污水管网

本次拟在罗溪镇前溪村、双溪村2个行政村新建De315~De200污水主管道约15.603km,配套De160~De110入户管道21.82km。

3)生态隔离带

生态隔离带建于前溪干流生态护岸右侧约3m宽,面积约1万。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

4)按需求购置宣传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3880.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128.20万元,工程建设其432.52万元,基本预备费284.86万元(预备费费率8%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企业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当量值10.54吨标准煤,年电力消费量为8.57kwh,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故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2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情况说明》;

3)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洛江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对《罗溪流域(洛江区罗溪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进行备案的复函》(泉洛稳评备〔20251号);

5)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及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相关要求:

1)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2)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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