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阶段有什么资助政策?
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从2016年秋季开始,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因免除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数和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学校,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级承担。二是国家助学金。201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原有两档分别提高相应标准,第一档为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优抚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从2500元提高至3000元;第二档其余经济困难家庭,每生每年资助从1200元提高到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