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泉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0〕23号)
二、目标任务
推进洛江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三、工作进展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分别对2017年9月1日前和2017年9月1日(含)后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摸底,分类建立台账。
四、范围期限
2022年12月31日前,落实洛江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和档案归整。
五、主要内容
分为四大部分: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落实民办教育激励政策、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和健全民办教育协调机制
(一)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主要阐述落实分类管理、确保平稳过渡、做好民办学校的分立和健全退出机制等四个方面内容。
(二)落实民办教育激励政策
主要从差别化用地政策、分类收费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方式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五个方面要求落实民办教育激励政策。
(三)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
主要从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师生权益和保障学校安全等四个方面要求民办学校强化内部管理。
(四)健全民办教育协调机制
区政府建立健全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办学校教育督导。
六、意见采纳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在2020年9月18日向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征求部门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
鉴于我区民办学校较多、分类管理改革任务繁重,为尽快启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故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参照市级做法,以区政府名义下发。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崇文,联系电话:2265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