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08 21:47 浏览量:1

 

一、 出台背景

2022年3月中旬,我市本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扶我区企业纾困解难,在落实落地省、市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洛江实际,特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 范围期限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6个部分共21条。

一是增强疫情防控能力。从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2条措施,旨在保障抗疫物资、核酸检测及隔离场所投入,提升我区核酸检测能力。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扶持。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涉税服务事项、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延期办理社保业务等方面提出4条措施。一是涉及减税降费及社保缓缴等政策,我区均按照上级文件贯彻执行;二是对承租国有房屋、土地资产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其中对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的租金,其他地区免除2个月租金、减半收取1个月租金。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引导企业融资纾困、强化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措施。

四是帮助市场主体稳工稳产。从支持企业稳工稳岗、支持企业引工用工、畅通物资运输通道、支持企业增产扩产、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加大种粮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6条措施。其中,对我区工业企业二季度加大排产等方面将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村居,种粮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也分别给予奖励。

五是扩大消费需求和有效投资。从支持商贸企业运营保供、支持旅游企业恢复经营、支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3条措施。其中,对疫情期间经认定的保供企业、电商自营平台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保供商贸企业在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方面给予分档补贴。旅游业方面,对旅游宣传推介、新建旅游基础设施的旅游企业单位按照不同标准给予奖补。

六是助力援企暖企护企。从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及时解决企业诉求等方面提出2条措施。主要措施是设立企业助力企业抗击疫情纾困解难审批专班和服务专窗,让企业“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同时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条款相似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执行中具体解释工作由相关措施条款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具体措施统一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洛江惠企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总发布,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政策宣贯,确保各类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到位。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洛江区发改局  0595-2263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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