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育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概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7.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才可登记结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或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材料。

申请说明

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

3. 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双人合影照片

4.军人证件

5.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6.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7.离婚证

8.《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9.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10.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11.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描述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和环节要求,并附以相应的文字说明。办理流程可以是文本说明、流程图或文本说明+流程图

申请流程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万虹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社会民生类1-2号窗口(查看地图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咨询方式

部门咨询电话:0595-28105505

常见问题

(一)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不能到场,委托其亲属代办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为什么?

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不能到场,委托其亲属代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果有一方不能到场,登记机关是不能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

 

首页 收藏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