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
时间:2022-11-29 15:36 浏览量:1

  住院分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受理时间由各助产机构自行规定。

  助产机构外及遗失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洛江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咨询电话:0595-22678700

  助产机构外需提供以下材料:亲子鉴定、预防证、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等。

  遗失补发需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分娩单位的分娩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并盖章、地市级报刊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报刊原件(如泉州晚报或海峡都市报等,并提供整份报纸)、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