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5 16:02 浏览量:1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各商贸企业:

为切实加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制定的《全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1122

 

全区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商务〔20217号)和《泉州市洛江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洛消联办〔20211号)部署要求,结合省、市、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商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商务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我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

1.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城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督促餐饮场所、宾馆酒店(星级酒店除外)等商贸经营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排查是否存在设施老化脱落、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重点督促指导使用天然气的商贸经营场所使用合格的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及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及时清洗油烟管道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指导督促商务系统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隐患,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配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对高层建筑内的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消防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消防车通道畅通。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商务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商贸企业,由消防救援部门在20211月底前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如期摘牌销案。

4.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以老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鼓励支持商贸企业开展“智慧用电”建设。配合应急、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推进商贸企业电气火灾专项整治

(二)督促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落实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七个一”工作。

(三)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后,要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汽车4S店等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

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五)营造消防安全社会舆论氛围

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要根据区政府和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部署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本业务范围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建档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5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根据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年末岁初火灾防控特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及时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126日至2021320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行动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详见附件),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迎接督导阶段(2021321日至331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反思存在的问题不足,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要加强专项行动相关内业资料和检查台账的收集、整理、分类、建档工作,认真做好迎接市商务局督导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各项有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加强对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二)强化协同协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遵照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在区政府和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在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内,加强与城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协作,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强化检查巡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商贸企业,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消防救援、应急等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四)及时报送材料。“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请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于每月8日前将当月行动小结及隐患清单(详见附件)、3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和区消防工作联席办

联系人:骆熠群;联系电话:1806531372722631152(办);传真:22630132;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附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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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隐患单位名称

具体问题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销号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

1.排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2.未委托第三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明火施工未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

***

228日前

1.已聘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并建立每季度清洗制度。

2.已委托**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已督促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

正在整改/已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