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洛职改〔2023〕26号
关于批准确认许小燕等11位同志非公有制
建筑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确认陈君龙等190位同志非公有制建筑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泉非职改〔2023〕5号),许小燕等11位同志非公有制建筑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已经泉州市第二十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3人)
福建盛峰建设有限公司:许小燕
福建欣汉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炜炜、李祖清
2.市政工程施工(2人)
福建欣汉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卢小冰
福建辉胜建设有限公司:郑永强
3.风景园林施工(5人)
福建省和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中杰、杨襄鑫、詹聪玲
福建省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晓玲、潘应得
4.工程建设管理(1人)
中闽世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达钊
泉州市洛江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1日
抄 送:区人社局、住建局、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