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报道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采编记者(劳务派遣)3名。其中文字采编记者2名,摄像采编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文字采编记者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媒体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后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
(二)摄像采编记者(限男性)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新闻类、影视媒体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摄像机拍摄及Adobe Premiere、After Effects等后期编辑软件。
5.服务年限:新录用工作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19年11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洛江区委报道组采编记者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委报道组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郭思婧,联系电话:0595-22633911,18606087350。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
2019年10月23日
国家部委网站
省设区市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主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维护:洛江区政府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