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的说明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时间:2021-11-18 08:54 浏览量: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泉洛委编办〔2016〕20号),健全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切实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区登记局于11月10日至11月11日对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区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事业单位总数10%的抽查比例,利用电脑“随机抽取软件”共抽取6家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检查。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挂牌。2.是否按规定悬挂、置放法人证书正本。3.实际使用的单位名称、单位印章及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4.实际办公场所与法人证书所载住所是否一致。5.财务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标准。7.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事业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义务。8.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的程序。9.当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而受处罚。10.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11.是否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12.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13.是否自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14.有无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而不按时申请变更登记。15.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16.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无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17.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若有)。18.提交的《年度报告书》是否填写完整规范。19.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情况。

  三、抽查结果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具体情况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欢迎来电来函垂询。

 

 

 

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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