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为42.7669公顷。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溪山村、蛟南村、河市村。
二、公示期限
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
三、反馈方式
本方案在洛江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和在成片开发范围内所在村公告栏公示后,河市镇溪山村、蛟南村、河市村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应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社会公众若对本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洛江区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 系 人:陈雪青、陈艳玲
联系电话:0595-22632621
邮 箱:yd22632621@126.com
地 址: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31号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邮 编:362011
附件: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