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洛委〔2017〕32 号)文件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工信局受理初审、区财政局审核、现场核查、区委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现将企业平台补助资金拟安排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月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洛江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22630086
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22638757
附件:企业平台补助资金拟安排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企业平台补助资金拟安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