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住建局关于2022年保障性住房受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洛江新闻网 时间:2022-09-29 10:57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正式启用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的通知》(泉保障房〔2015〕6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洛政办〔2013〕210号)精神,洛江区将推出453套均价为5728元/㎡的限价房,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同时按规定更新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等标准,现将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集中受理时间从2022年9月28日起至10月27日止, 10月27日后保障性住房申请仍转为日常受理。

  受理地点: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洛江区3年以上户籍,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含)的。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年收入12.77万元以下(单身申请的,家庭年收入5.39万元以下。新就业单身申请的,月收入4491元)、家庭资产总额59.98万元以下。

  1.本地居民: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属于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

  2.新就业职工:应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年以上,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应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在本地无自有私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保障条件,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货币化保障。

  限价商品房: 

  1.户籍要求:具有洛江区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持有洛江区《居住证》的;驻地部队的干部(家属在洛江区工作);外地户口在洛江区内企业连续务工满3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的外来务工人员;

  2.家庭收入和资产:家庭年收入低于15.97万元,家庭资产总额74.97万元以下;

  3.住房情况:未购买政策性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符合第1、3条条件,截止申请日期,年满25周岁的未婚青年,年收入低于6.74万元以下的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三、申请渠道

  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对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受理:

  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jsj.quanzhou.gov.cn/)“首页→网上办事→在线系统→保障性住房申请”,自行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申请材料后,打印《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提交申请。

  下载《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http://zfjsj.quanzhou.gov.cn/)“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携带相关资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提交申请。

  四、提供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住房证明; 

  收入证明;

  非本区户籍的家庭应提交《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审核流程

  按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审核流程进行线上审核。

  六、本期限价房房源

  本期推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洛江区华宝花苑限价商品房453套,项目位于河市镇五金机电产业园河市卫生院正对面。

  七、分配和选房

  泉州保障房管理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后,系统将按受理时间顺序自动生成轮候号,选房时将按通过审核并进入轮候的轮候号顺序(含已申请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八、便民服务与接受监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便民窗口,为没有条件扫描申请资料的保障房申请家庭办理资料扫描转换工作,便于受理申请时上传资料电子档。

  咨询监督电话: 22636263(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

  九、其他

  限价商品房受理期间,不影响公租房(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受理。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