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区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做好教育“两项督导”实地评估工作,即日起至11月24日,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按时组织“两项督导”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调查主要内容
调查问卷分为教师问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问卷(各级各类学校学生) 、公众问卷(学生家长等社会公众)。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主要内容两部分组成。问卷调查内容主要聚焦区人民政府及所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包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强学位保障、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
二、确保调查人数
为确保参加人数达到市规定要求,各中小学校(含基层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按不低于最低配额比例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3类人员根据身份选择问卷类型,分别扫描相应类别的二维码(见下页),学生家长选择公众调查问卷二维码进入问卷。对样本量未达到有效数量的将予以通报并限时完成。
类别 |
教 师 |
学 生 |
学生家长(公众) |
高中 |
各完中教师1% |
各完中在校生数1% |
各完中在校生数1% |
初中 |
各中学教师1% |
各中学在校生数1% |
各中学在校生数1% |
小学 |
各小学教师1% |
各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含基层小学)在校生数1% |
各小学在校生数1% |
幼儿园 |
所有公办在编教师 |
/ |
在园幼儿数1% |
三、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主动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广泛发动参与。发动教师、学生(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调查,确保各类调查对象参与人数不低于相应抽样配额。本次满意度调查采用扫描二维码参与问卷的方式进行,二维码将放在区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各校(幼儿园)要将问卷调查二维码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并在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布二维码及公告信息。
学生问卷调查不使用手机,若使用手机参与调查的,学校应规定具体的时间、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为了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要加强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加强对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填答指导,确保调查问卷填答质量并提交成功,提高问卷填答成功率,防止填答不全或填答后未完成提交等问题。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于2023年11月23日前统计各类对象参加网络问卷调查人数(见附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汇总(邮箱:ljjy9596@163.com),联系人:彭崇文,电话:13615927611。
附件:洛江区2023年教育“两项督导”实地评估政府履职情况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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