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机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2〕11号)要求,洛江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星级(含)以下养老机构评审工作,经机构自评、评估小组研究评定,拟评福建省医护航家护理院为三星级机构、河市镇敬老院为二星级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洛江区民政局养老股反映。
联系电话:22633731。
泉州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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