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养殖场审核情况公示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时间:2024-09-26 17:19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602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农综〔2021〕89号)文件要求,通过牧运通系统,经养殖场申请,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初审,我局审核,现对我区申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审核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月30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区农水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1202。

  电子邮箱:QZLJ22631202@126.com。

  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花苑5号楼四层.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给予拨付专项资金。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洛江区“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汇总表

 

序号

养殖场(企业)名称

负责人

补助

品种

核定数量

(头、只、羽)

补助经费(元)

补助标准

1

泉州绿之园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徐火平

种猪

14640

29280

2元/头

2

泉州市洛江鸿发畜牧有限公司

江福成

9335

18670

2元/头

3

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彭殊养殖场

叶丽香

蛋鸡

90903

36361.2

0.4元/羽

合计

84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