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时间:2019-02-18 10:19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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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3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3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4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4

十、名词解释。。。。。。。。。。。。。。。。。。。。。。。。。。。。。5

附表:2019年度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具体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总编制数160人,实有人数153人,其中行政编制153人,事业编制0人。包括15个机关行政科室、6个派出所,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财政拨款

160人

153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主要任务是:洛江分局要紧紧围绕“五个严防”和“三个不发生”目标,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深入开展“提升综治‘三率’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预警预防,强化源头治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细化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实施,二是成立领导机构,三是加大督导问责。

    (二)关口前移,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坚持情报先行,二是强化反恐维稳,三是管控虚拟社会,四是化解矛盾纠纷。

    (三)打击整治,深化治安治理:一是提升刑事打击效能,二是深化治安清查整治,三是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四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收入预算为340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等正常变动,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8.7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0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21.43万元,公用支出592.44万元,项目支出5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0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等正常变动,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公安)2459.2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执法办案554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管理支出、警务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和信息化网络构建支出等。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71万元。用于机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和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47.76万元。用于在职民警的医疗保障支出。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06万元。用于退休民警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4.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6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9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各级部门检查、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9.97%,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44万元,比2018年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经费支出浮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2019年度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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