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泉州市洛江区山边村桥梁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镇山边村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四、拟作出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承诺文件: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系统处理。
2、气环境: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采取使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性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
4、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倾倒。禁止将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倒入洛阳江支流河市东溪及其他附近水体。
5、生态措施:整做好土地平、水土被恢保持、植复等工作,避免工程占地和施工对植被、生态的影响,以确保周边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功能区划要求,确保本项目不对沿线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