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扩建项目)
时间:2025-09-18 09:20 浏览量: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霞溪村田当180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 该项目位于泉州市洛江区霞溪村田当180号,年产调味姜17000吨、调味梅20000吨、梅干8000吨、饮料9000吨、芒果干2000吨、李干2000吨、芭乐干1000吨、菠萝蜜干1000吨、烘焙梅子酥1000吨、食品馅料100吨。具体建设内容和生产设备以报告表为准。原环评及批复(环评审批编号:泉洛环评〔2016〕表36号)同时作废。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项目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污(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含自来水RO水处理浓水和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应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限值要求。

3、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规定。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5年7月3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于2025年7月9日在网络平台上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全文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8105523  传真:0595-22633291

地址:洛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投资建设类6号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