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18-12-29 15:36 浏览量:1

泉州市洛江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违法类型

行政相对人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救济渠道

1

闽泉环罚[2018]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案

泉州锦煌机械有限公司

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增设钝化车间及其配套的酸雾和钝化废水处理设施投入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酸雾机。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

复议及起诉

2

闽泉环罚[2018]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区明达水球工艺厂

废水收集围堰破损,部分洗胚废水经围堰流入集水池,部分溢流到设施旁边的山坡下。该废水用pH试纸测试呈弱碱性;监测报告显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呈强碱性,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3

闽泉环罚[2018]6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福建福发门窗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4

闽泉环罚[2018]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天星气体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新建气瓶刷漆项目,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复议及起诉

5

闽泉环罚[2018]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区致宝冷库板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发生重大变动,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6

闽泉环罚[2018]76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案

泉州辉宏艺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20184月投产至今,未向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报批手续;我局监测人员对你公司污水设施出口和厂区外排口分别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水设施出口pH值为10.67,厂区外排口水样pH值为9.53,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标准。

责令停止生产;责令改正;

罚款人民币拾壹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7

闽泉环罚[2018]7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违法案

福建食友塑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空压机和冷却塔年久失修,机油泄漏至雨水沟,最终排向市政雨水管网。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8

闽泉环罚[2018]78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鑫泉五金厂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9

闽泉环罚[2018]8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福建省蓝天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