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我区首例新冠肺炎患者经省、市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康复出院,并由洛江区医院医护人员“护送”到家,与家人团聚。
患者黄某1月22日由武汉返乡,1月23日晚出现身体不适,由其丈夫陪同至洛江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区医院专家组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呼吸道传染病诊疗规范对其进行检查,初步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将其收治入院进行隔离治疗。1月25日,患者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核检测,确诊为洛江区首例新冠肺炎病例。
入院以来,区医院强化医疗救治专家组力量,在市级专家组的指导下,给予科学规范治疗和精心护理,医护人员在隔离区“零距离”认真细致诊治和照护患者,每日组织专家组会诊,及时了解患者情况,制定救治方案,患者病情逐渐好转。
为落实集中救治措施,1月28日晚,该患者转至泉州市定点医院继续隔离治疗。连日来,在市、区两级救治专家和医护人员的精心诊治、细心护理下,患者黄某病情持续改善,已连续一周以上体温正常,间隔24小时两次咽拭子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省、市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治愈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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