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9号)
来源: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时间:2022-04-22 16:02 浏览量:1

为进一步筑牢织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安全防线,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安全有序,现就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酒店、宾馆、民宿、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业楼宇、商业综合体、餐饮单位、中介机构、五小店铺、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银行、邮政快递、物流、公交客运、图书馆、文化中心、开放式体育场所、景区景点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进入本单位的员工、外来人员(特别是车辆司乘人员)一律落实限流、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登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旦发现健康码异常、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联络举报电话附后)

二、各乡镇(街道)要安排足够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需有科级领导带班,确保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对涉疫有关举报和情况反映,要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村(社区)予以规范处置,并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密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予以停业整顿,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人代表和主要责任人法律责任。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洛江区疫情防控联络举报电话

区防控办:22633812

万安街道:22651909

双阳街道:22061038

河 市  镇:22039158

马 甲  镇:22085046

罗 溪  镇:22057095

虹 山  乡:2207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