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区应急局 时间:2022-06-01 11:42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洛江区政府大院前楼一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联系电话

0595-22632007

负责人姓名

陈东升

工作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等。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区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二)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股)。承担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建、管理区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科技支撑作用。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凋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火灾防治管理股。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五)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的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工作。制定审批事项办理规程、服务指南和流程图,负责审批业务咨询、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股。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八)安全生产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区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