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发改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区发改局 时间:2022-09-02 20:42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洛江区发改局

办公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机关大院前楼4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时:2:30-5:30)

联系电话

0595-22630003

负责人姓名

潘凯锋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加强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监管等。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研究提出并协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配合推动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七)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政策。参与全区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转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

(八)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区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区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

(十)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价格调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负责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涉及洛江的改革任务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指导推进绿色发展,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三)研究提出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区本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采购、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十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六)配合组织开展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综合管理和调度使用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协调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

(十八)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区发改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股、体改和行政审核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