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21-0101-2025-00011
- 发布机构: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尤东升 2802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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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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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洛江 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 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 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设置出入口、管网管 线埋设等工程挖掘城市 道路 |
详见《福建省城市道路 挖掘修复费标准》(闽建 城〔2023〕5号) |
政府制定 福建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 |
《福建省城市道路 挖掘修复费标准》(闽 建城〔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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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州市洛江 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 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 占用费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经营性、非经营性活动 和停车场、商业广告设 置等占用城市道路 |
详见《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道路占 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 〔1994〕房字199号) |
政府制定 福建省物价委 员会、财政厅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道 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1994〕房字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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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泉州市洛江 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 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处理单位或个人排放 的污水 |
居民用水每吨0.95元、非居 民用水每吨1.40元 |
政府制定 泉州市物价局 |
《泉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 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泉价〔2016〕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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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