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7 16:41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编制。本工作报告共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全文在洛江公众信息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28026256 传真:22637966  电子邮箱:zfj2802625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紧贴城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制度,夯实责任。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完善好《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洛江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及时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专门确定人员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外公布政务信息。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联合媒体,加强宣传。加强“垃圾分类”“两违”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群众,引导发动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等工作。加强与各级媒体交流合作,重点宣传城市市政建设、行政执法、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垃圾分类等工作情况。同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通过报道针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9

    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36

    7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41259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2.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延伸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类别,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2.加强热点公开。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请组织放心。同时,围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便利实用、约束力强、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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