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6: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群众关心关切事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规章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0条,行政处罚0条,行政强制0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受理、审核、答复,确保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处理。2025年,我局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发布前认真做好错敏词审查,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定期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严格遵循上级部门指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合法性、政策性、保密性审查,提升信息管理效能。2025年,我局不存在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由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及时作出整改,有序、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从讲政治、强服务的高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大财政动态及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规范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五步走”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及时公开、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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