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2-00057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2022〕105号
    • 发布机构:区发改局(价格管理股)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2
    洛江区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改革计划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12-12 10:40

    一、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132号)及《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泉发改[2022]102号)文件下达的改革建设任务3300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今年新增任务。调整泉州市洛江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系会议成员及组成人员,按《洛江区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责任单位建立相应改革台账,建立监督检查和绩效,并将有关数据录入水价改革信息系统。2022年我区完成农业水价省、市下达的新增改革建设任务3300亩。其中水利方面3300亩,目前已完成改革计划任务12910亩,涉及马甲镇的炉田村、梧峰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前安村等18个行政村,安装超声波流量计、水尺计量设施40处,完成中央投资5万元,市级投资3万元,共投入40万元管护资金,各村均有专人对设施进行管护。

    (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健全完善农田建后管护机制: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做到了建管并重,确保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三)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基础,完善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参照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3)中的有关作物用水定额,按农作物的类别、供水保证率、灌溉方式、灌溉系数等制定用水定额,并根据种植结构变化适时调整。逐步推行“定额供水、计量收费、先(交)费后(供)水、阶梯计价、节奖超罚”的高效节水农业水价模式。将农业水权按照计量设施设置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农户。

    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改革实施面积24530亩,占改革范围总面积10600亩的231%。农业用水价格参照《泉州市物价局关于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价[2018]64号)执行。

    二、2023年度改革计划

    1.2023年水利部门计划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000亩,涉及虹山乡前坂村、苏山村、虹山村、松角山村、白凤村5个行政村,拟设超声波流量计、水尺计量设施7处。农业部门计划实施改革面积600亩。

    2.将结合“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新建与提质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清查评估中发现需要提质改造的高标准农田纳入提质改造和补充建设范围,作为重点建设目标,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规范,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质量关。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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