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3-00012
    • 备注/文号:泉洛发函〔2023〕18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投资股)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7
    关于政协洛江区六届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4-27 10:24

     

     

     

    泉洛发函〔2023〕18号

     

    关于政协洛江区六届二次会议

    76号提案答复的函

     

    魏长希等4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洛江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和管理的关心!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日益成熟,新能源汽车的社会接受度越来越高,我区新能源汽车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目前,我区正加快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一、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市、区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市辖区的情况下,我区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要为目标,加快建设公用领域固定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项目立项工作。2016-2022年,全区办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546根,充电功率24709.5KW中心城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并在逐年拓展延伸。

      为强化对桩企的管理,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并竣工验收十个工作日内要求接入福建省充电设施政府监管服务平台。接入桩可通过“充电E族”APP查询,用户可以用手机了解到附近充电站位置、剩余桩数及充电收费等情况。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优化布局,合理分布充电桩。目前我局正与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集团、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编制“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日前,我局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函》(泉发改函〔2023〕31号)文件精神,发函要求具备建设条件的政府、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要配建不低于20%比例的快慢结合的充电设施,争取做到“宜建尽建”。

    2.加快政企企业,扩大资金规模效应。我区国投集团与省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洛江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于目前充电桩效益不明显,省闽投公司拟终止继续投资建设。近期国投集团正积极与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接,争取该公司能合作开发洛江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3.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健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验收标准,依托已建成的省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推进建设智能化和数字化平台,要求充电运营企业通过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解决用户找桩难、充电难等问题,为用户提供充电便利。

     

        主要领导:潘凯锋

      分管领导:谢思勤

      联 人:李  

      联系电话:22631617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文史办、区政府督查室、洛江供电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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