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3-00065
- 备注/文号:泉洛发函〔2023〕36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投资股)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关于洛江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027号建议二次答复的函
吴元福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洛江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光伏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现进行二次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光伏发展,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光伏电站具有安装方式灵活、建设快、收益稳等特点,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绿色发展的有力举措。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将光伏产业做为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创新之路。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洛江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在辖区增长较快,截止至目前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用户数308户,并网容量25788千瓦。
二、优化光伏发展环境,保障农村光伏电站并网运行
我局优化光伏备案流程、简化程序,实行网上备案、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协调供电服务中心提升分布式光伏并网办理速度,完善农村电力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农村电网中低压配网改造进度,整体提升光伏并网接入能力。2023年我区投资2.01亿元建设洛江高压变电站、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等项目,保障了电网安全运行。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0·60”战略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绿色能源尤其是光伏发电应用对调整能源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光伏发电等各类清洁能源应用场景的推广和宣传力度,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全面倡导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生活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光伏发电工作的认知认同度,引导树立全社会清洁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
再次感谢你们对洛江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如答复不全或答复不能令您满意,请函告。
主要领导:潘凯锋
分管领导:谢思勤
联 系 人:李 伟
联系电话:22631617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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