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4-00003
    • 备注/文号:泉洛发改审〔2024〕2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审批股)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2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环路至河市第一水厂道路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1-12 17:03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批西环路至河市第一水厂道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政建函〔2023〕38号)收悉。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西环路至河市第一水厂道路项目(项目编码:2305-350504-04-01-200739),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环路至河市第一水厂道路项目

      二、建设单位:泉州万安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河市西片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拟用地面积:10640平方米。项目起点位于河市第一水厂西侧现状X310,路线先向东后向北设置回头曲线,终点位于河市第一水厂南侧大门口,全长561.853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路基宽度6m(含两侧土路肩),设计速度15km/h,按单车道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七、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660.97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70.0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178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0.2230万元,预备费54.4945万元(公路9%),工伤保险费0.99万元。由于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暂按原估算70.2230万元纳入总投资,但不作为直接支付的依据,也不能调剂到其他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今后所建设部分无论增减,不必调整估算,实际发生额以相关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企业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和行业目录>的通知》(闽经环资[2017]340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请严格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和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2)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西环路至河市第一水厂道路项目(用字第350500202300047号);

      (3)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和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审批、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并按基建程序报批;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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