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2-0101-2025-00045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4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审批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泉洛城管函〔2025〕185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和各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2509-350504-04-01-286326)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洛江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镇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国道324,终点为福滨街,道路全长约7.1km,红线宽度40-50m,按一级/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本次提升改造工程主要为市政配套完善设计及景观提升设计,并与道路白改黑协同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行道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6473.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36.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8.55万元,预备费用308.27万元(预备费费率5%)。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九、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当量值65.2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0吨,因此,该项目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故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节能的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二、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
(2)泉州市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情况的复函》;
(3)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洛江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洛稳评备〔2025〕9号);
(5)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滨江路(324国道-福滨街)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泉洛发改审〔2025〕18号)。
十三、相关要求:
(1)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2)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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