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09:18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有力地推动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各项教育政策、通知公告、教育动态、招生考试等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民性。我局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数为79条。其中动态类信息52条。

    2.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注重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强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紧扣媒体权威、及时、精准的特点,突出了教育工作的深度宣传。今年新建“洛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为政务服务核心,注重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地扩大受众面。今年,洛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6139条,形成了广覆盖的正面舆论主阵地,确保全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稳定。

    3.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便民信箱”、“热线电话”、“投诉热线”、“领导接访”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等,完善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平台。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洛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学校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措施,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方便群众和其他机构组织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措施。下阶段,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继续加强对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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