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0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洛江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洛江区科技局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洛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洛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qzlj.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kxjsj)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洛江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洛江区政府大院前楼五楼,邮编:362011,电话:0595-22631053,电子邮箱:qzljk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其它政府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科技领域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决策落实等情况,做好上级政策解读、工作进展与计划更新。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围绕科技特派员等科技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洛江区科技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据《条例》,并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前对信息进行至少三重审核校正,主要针对内容主体、关键用词进行审核校正,有效保障我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主动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便捷性,强化部门网站的安全防护和检测评估,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办公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各业务股室协同配合,及时、全面完成信息采集、汇总、编写、发布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常态化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质量不高、数量不够的问题;二是公众对科技工作信息公开情况的知悉程度较低。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工作提醒,紧贴科技创新发展,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创新工作理念与方法,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建设应用的新举措,充实信息发布内涵,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沟通,借助政务新媒体提升我区科技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洛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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