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洛政民〔2022〕42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5
    洛江区民政局转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2 09:31

    各区级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泉民管〔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四点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区级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参与就业培训,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三、发挥示范效应。区级社会组织要依托福建24365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24365.fj.smartedu.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和泉州人才市场网(http://www.qzrcsc.com/)发布招聘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深入挖掘就业岗位需求,开发就业岗位。区级社会组织将就业岗位和数量情况于9月8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举办社会组织招聘活动,各地要相应举办线上线下社会组织招聘,搭建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桥梁。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区级社会组织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营造良好氛围。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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