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3-00009
- 备注/文号:泉洛民财〔2023〕18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因受第五号台风“杜苏芮”正面影响,为切实做好灾后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泉民保明电[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切实将灾后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现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全区133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共计13.3万元,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至困难群体银行卡;
二是做好摸排核查工作。根据摸排核查情况,及时填写《第五号台风“杜苏芮”受灾核查情况表》,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三是迅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启动先行救助,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启用临时救助储备金,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因受“杜苏芮”台风影响的,经过摸排核查属实,根据不同的困难程度及受灾情况予以1000元到3000元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附件:2023年7月因受第五号台风“杜苏芮”影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花名册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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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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