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3-00013
- 备注/文号:泉洛民财〔2023〕23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8
马甲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重阳节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的关怀,使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市级慰问健在革命“五老”人员每人1000 元,革命“五老”遗偶每人500元。由乡镇根据实际开展走访慰问或直接将慰问金存入各对象银行帐户。
二、慰问活动结束后,请乡镇将慰问情况汇总造册上报区老区办备案
附件:《2023年重阳节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
遗偶慰问名单》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抄送: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
2023年重阳节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慰问名单
单位 |
姓名 |
类别 |
金额(元) |
备注 |
马甲镇马甲村 |
杜德银 |
革命“五老”人员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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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镇祈山村 |
叶红枣 |
革命“五老”遗偶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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