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泉洛民财〔2023〕24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3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92号)文件和要求,提升现有农村幸福院为老服务水平,现下达2023年质量提升奖补资金10.5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养老服务全面开展。
附件:洛江区2023年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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