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镇民政办、河市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6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市级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请严格执行《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将实施情况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三、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抓好老区项目建设的落实,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附件:2025年老区建设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7 日
附件:
2025年老区建设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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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老区村 |
建设项目 |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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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市镇岭客村 |
下岭头至南安界道路局部路面修补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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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甲镇潘内村 |
大圳水渠修缮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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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甲镇永安村 |
后厝组至中路组亮化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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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甲镇后坂村 |
宫借道路破损修复提升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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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