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泉洛民财〔2025〕19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民政办:
为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1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养老服务)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71号 )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百岁老人慰问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项主要是用于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百岁老人慰问工作,该款项列入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 1100308 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列入第 2081002 项“老年福利”科目。
二、请严格执行《泉州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将慰问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将情况送区民政局(老龄委)。
附件:2025年百岁老人慰问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2025年百岁老人慰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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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人数(人)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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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街道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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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街道 |
1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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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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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镇 |
6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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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 |
3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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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山乡 |
1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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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 |
1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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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慰问标准为: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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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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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