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6-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政民〔2026〕18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5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洛江区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泉洛政民〔2026〕15号)、《2026年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洛江区民政局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洛江区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政民〔2022〕30号)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防范化解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了解全区养老机构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2026年4月28日,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对泉州市洛江区医护航家养老院、泉州市龙人伍心金秋家园养老有限公司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联合抽查检查。
现将隐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养老机构要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洛江区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泉洛政民〔2026〕15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切实落实整改,持续、有效地推进我区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提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要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支持推动工作。
(二)抓好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做好相关内页资料记录,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法。对养老机构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行为的,区民政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行政法律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对各类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执法权限的部门立案查处,真正形成综合执法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查。区民政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整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要把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建立定期自查,督查和通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养老机构立即对照问题清单(详见附件)进行整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需较长时限的,请相关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等请于6月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养老股。联系人:小黄,电话:0595-22633731,邮箱: ljqylg@163.com。
附件:2026年度洛江区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问题清单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2026年度洛江区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问题清单
被检机构:洛江区医护航家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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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 |
隐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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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医护航家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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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安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一楼四色空间分布图已褪色,未能及时更换 2.一楼和四楼未见安全疏散指示图 3.场所内部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火灾报警器未设置相应的标志 4.照明配电箱内控制开关无用途标识 5.二楼医生值班室旁疏散指示灯故障 6.灭火器已超过最大报废期限(2014年出厂),仍在使用,未能报废 7.配电房窗户设置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未到位,存在间隙 8.场所未能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9.企业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符合企业实际 10.未见场所签订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能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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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 |
区民政局 |
1.培训内容流于形式,无针对性应急处置、安全护理内容 2.培训记录造假、缺失考核环节 3.未落实岗前培训 4.未及时传达民政部门文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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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 实施情况 |
区民政局 |
1.未提供夜间巡查记录表、未按每2小时巡查一次执行 2.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补填、代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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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织物单独清洗、 消毒、处置情况 |
区民政局 |
1.制定表格无法清晰体现污染织物清洗情况,需重新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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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区民政局 |
1.养老机构提供第三方消防安全评查报告(编号:032120220315001) 2.未自行落实日常、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排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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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措施 |
区民政局 |
1.未建立九防措施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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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与管理 |
区民政局 |
1.护理人员持证率不足 2.出入管理制度不够严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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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安全 |
区消防大队 |
1.未经依法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消防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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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机构:泉州市龙人伍心金秋家园养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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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 |
隐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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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龙人伍心金秋家园养老有限公司 |
现场消防安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一楼评估室旁应急照明灯故障 2.配电房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 3.配电房窗户设置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未到位,存在间隙 4.配电房前干枯落叶堆积,未能及时清理 5.发电机房配电箱未见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6.发电机房配电箱内存在老鼠屎,未做好防鼠措施 7.应急疏散图未标出观察者的确切位置 8.一楼未见安全疏散指示图 9.未见场所签订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能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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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 实施情况 |
区民政局 |
1.交接班记录漏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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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与管理 |
区民政局 |
1.护理人员及消控室人员持证率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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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 |
区市监局 |
1.药房没有药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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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存档(二)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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