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2-0008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2〕20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洛江营销服务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能繁母猪等六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2号)要求,我区2021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洛江营销服务部承办。
今年我区参保能繁母猪1129头,每头保费90元,共计保费1016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共计40644.00元;省级财政补贴承担25%,共计25402.50元;市级财政应承担5%,共计5080.50元;区级财政应承担5%,共计5080.50元;养殖户承担25%,共计25402.50元。现将2022年能繁母猪保险市级财政承担的5%保险费和区级财政承担的5%保险费共计10161元,下达给你。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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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