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3-00089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3〕1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394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2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河道专管员奖补。请各单位尽快将资金使用到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洛江区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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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402880042号



